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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南洋职业技术学校官网(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

一、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电话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电话是0592-5115299、0592-8807119。

联系方式: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5115299、0592-8807119(24小时)、0592-5333995(传真)。

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5075788(组宣科)、0592-5116888(人事科)、0592-5961111(财务科)。

教学科研处联系电话:0592-5935666、0592-7769188、0592-7769223(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592-7769166。

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592-5081066、0592-5081099。

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5115299、0592-880711。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7769110。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介绍:

师资:

学校各类教师近700人,其中涵盖全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福建省名校长、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福建省教育评估专家等1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52.3%。

2020年荣登教育部遴选的“全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典型案例”百强榜,位列全国民办高职院校第一,在福建省高职院校中居首。

教学成果:

设置自动化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创新等5个研发中心和潘懋元教育思想研究所、海峡旅游研究所等17个研究所,激励师生开展科学研究。教职工获批国家专利59项,出版专著、教材112部,获批纵向科研项目137项、立项横向科研项目62项。

以上数据出自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官网。

二、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网站网址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官网:www.ny2000.com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平台网址: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地址:厦门市翔安文教区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592-5115299、8807119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扩展阅读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推行校会合作、校企合作、闽台合作、国际化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与福建省和厦门市橱柜商会合作,成立国内第一个橱柜专业,培养橱柜行业急缺人才;与9所台湾高校和13家台资企业合作开展“校校企”合作项目,引进台湾高校优秀师资和课程,建设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6个闽台合作专业,选派学生赴台学习交流,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技能型人才;与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地的高校合作,开展师生互访交流,引进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世界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十余年来,学校秉持“以人为本,特色办学,全面育人”的办学理念,曾出台免费生政策,总结并推广“五个坚持”办学经验,即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坚持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创新、坚持以质量和特色取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学、坚持党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领导等;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等“四育人”。

三、厦门南洋职业学校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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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由15位学者、企业家于2000年联合发起创办。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近600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设有13个二级学院,设有42个专科专业;有各类教师近700人,学生近12000人。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各类教师近700人,其中涵盖全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福建省名校长、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福建省教育评估专家等1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52.3%。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置自动化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创新等5个研发中心和潘懋元教育思想研究所、海峡旅游研究所等17个研究所。

据2019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质年度报告显示,学院获授知识产权14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项),其中学校与厦门希科自动化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获4项专利,其中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

工学结合高职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课题获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基础教育“十三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教研成果一等奖。

基于‘五位一体’技能竞赛平台的高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和“新时代‘勤工助学’校企协同培养创新型人才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分别获2018年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学校成立有经典诵读社、艺术团、模特队、礼仪队、篮球队、足球队、文学社、创业协会、英语协会、日语角、PC俱乐部、吉他协会、漫画社、网球队等多个学生社团组织,其中经典诵读社于2016年被评为福建省百优学生社团前五十强。

四、2022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三条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创办于2000年,是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全国高考统招和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海内外热心教育的十五位学者、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学校下设十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一万多名。

学校地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位于翔安文教区,占地587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于一体。校园内湖光涟漪,绿树成荫。教学楼、学生公寓、标准田径场、创业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现代化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宽敞洁净。学校秉承以人为本、特色办学、全面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创新型、创业型、开放型办学,注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职教职员工和从厦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新加波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跨国公司和研究机构聘请的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六百余人。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走特色办学之路,特别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强调“三型”——外向型,即要求每一个专业的学生都要会外语、懂外事、懂外贸、懂外交礼仪、知晓国际国内形势;复合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走向社会可以从事多种岗位的工作;应用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毕业生主要就业地区:厦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就业单位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外资和台资企业。

第三章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四条学院全称: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4111

第六条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八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 2022年我院(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录取的新生入住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没有口试要求。

第十三条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院2022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普通类和体艺类:

(1)外省(市、区)普通类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普通类考试按转换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批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普通类考生按高考总成绩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试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如果综合分分数相同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3)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其文考成绩和艺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专科投档线后,按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六章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奖学金

(一)表现优异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四)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学校单项奖励金300-15000元。

第十九条助学金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

(二)国家特困助学金4500元/年;贫困生助学金2800元/年。

(三)学校勤工助学中心为每位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服务。

(四)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

(五)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部分或全部减免学费。

第七章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上报厦门市教育局及厦门市发改委,并学校公示后执行。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空调住宿费1980元/生.学年。

3、代办费收费标准:

教材费:每人每学年7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学生毕业离校前结清。

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6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4、体检费:30元/生。

5、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十天。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录取通知书;

2、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官网招生频道()和招生办公众号;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法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我院官方网站及我院招生办公众号查阅我校办学情况、招生资讯。

学校招生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

邮政编码:3611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5115299 8807119(24小时)

招生办传真:0592-506117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9396

招生办公众号:gh_12a3b4fe1958

网址:www.ny2000.com电子邮箱:xmnanyang@163.com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2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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